两年来,离职员工资格居然仍归属原公司?私募从业者长期面临的“挂证”麻烦终获解决。近日,中基协正式启用“强制注销”途径,在制度层面瓦解机构独家控制权,使人才流动不会再被资格证书阻滞前行。
过去,私募员工若想要注销从业资格,那得经由原机构审核同意,如此方可生效。这一看起来挺简单的流程,于实际操作当中,却变成了不少人的噩梦。有从业者向记者讲,自己离职之后,因原机构中台繁忙,硬是被耽搁了一个多月,才得以完成注销。
甚至更离谱的是,存在这样的情况,有朋友被原来的机构卡住,长达两年多都没办法顺利地注销资格。在这行业范畴之内,这种“挂而不予以注销”的现象实则并非稀少罕见 ,有一部分私募竟然刻意去拖延跳槽员工提交的注销申请 ,把此当作一种制约的手段 ,这极其严重地影响到了从业人员再度就业的效率,导致其再就业效率大打折扣。
超难的从业资格注销所引发出来的连锁反应,可是远远超出了人们原本的想象。有一位身处深圳的私募机构负责人站出来表达看法了,资格要是出现“挂而不销”这种状况的话,它不但会对员工进入新的机构形成不好的影响,竟然还极有可能催生出社保缴纳方面的一系列难事,以及劳动关系认定方面的一系列麻烦事,使得它变成了限制人才流动的一种隐形枷锁。
根据规定,基金经理以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辞职离开后,原来的机构必须要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去办理资格注销。但有一部分机构因为内部的流程特别繁杂,工作人员十分忙碌,又或者是出于别的一些缘由,总是拖延着不处理申请,所以致使员工长时间被困在前机构中,职业发展也被迫陷入中断状态了。
7月11日,中国基金业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发出通知,正式启用私募从业人员“强制注销”线上的办理功能。这表明从业人员终于拥有脱离原机构管控的的独立途径,填补了行业制度的空白之处。
申请人若要符合条件,得满足三个基本条件,其一为已从原机构实际离职,其二是离职满6个月以上,其三为双方不存在暂停受理资格注销的情形。要是高管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话,还得先在工商部门完成离任变更,以此确保流程合规。
进行申请强制注销时,要提交一系列的证明材料,其中涵盖原机构所出具的离职证明,现机构的劳动合同或者就业情况说明,社保缴费证明,个人身份证明等等。要是无法提供部分材料的话,则能够提供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。
具体流程方面,申请人登录协会系统,发起强制注销,填写离职日期。提交给原机构审核,要是原机构超过5个工作日没有处理或者退回申请,申请人能够直接向协会提交。协会会在5个工作日之内核查,反馈结果。
对于新规而言,明确着重指出申请人应当同原机构展开充分协商,优先借助正常流程去办理离职备案。然而关键的突破之处在于,当原机构处于不作为的状态时,个人便拥有了独立的救济渠道,不再完全受到他人的制约。
那协会专门提出要求,要求申请人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是真实的、准确的以及完整的。与此同时,那个机构同样需要去履行主体责任,在关键岗位的人员强制性离职之后,要及时地完成信息的变更以及信息的披露,以此避免对正常运营造成影响。
超过技术流程优化的是,“强制注销”通道的意义。对从业人员而言的是,显著降低职业转换成本之事,释放被资格因“挂靠”束缚的劳动力。对机构而言的是,优化内部管理此事被新规倒逼,改善的是工作环境,在完善的历程上进入的是薪酬体系。
伴随着私募行业竞争程度的不断加剧,争夺人才的战争变得愈发激烈起来。资格注销朝着透明化以及高效化的方向发展,会促使人才进行合理的流动,进而推动形成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。这不仅仅是对个体权益的一种保障,更是推动行业朝着健康方向发展的一种制度性的进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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